草命随风飘,任爷有情刀。

【孟醉】有情芍药含春泪

Summary:孟烦了的碎碎念。

*第一人称。



在炮灰团待着的时候,我从不觉得我脸脏,只有敲开她的门,我才后知后觉的想起,似乎出门前没洗脸。


她眼睛真亮,亮的我那点龌龊的心思无处遁形。关于女人的旖梦迅速缩水成一个毛手毛脚的影子,额头还冒着汗珠儿。

我其实是来道歉的,带着新发的美国罐头和垫底的勇气,还有点不值一提的自信。自信来源于读过的几页破书,扛过的几年破枪,和她眼底藏不住的笑。


这是人的天性,在喜欢的人面前,容易失态的天性,于是,我失态,我火急火燎,她也失态,她笨手笨脚。


我听她说着她在川军团的哥哥,心中早就给这个素未谋面的年轻人判了死刑,川军团已经打光了,军旗落在我们这群糊不上墙的炮灰手里,但我不能说,不舍得打破她最后的一点希望。

她兄长的照片在墙上,灼灼的目光透过玻璃看着我,我骤然就慌乱了起来,我想去揽她穿着旗袍的细腰,继而在脑海中狠狠扇自己一巴掌。


于是我只能再次端起道貌岸然的皮,拍拍她肩膀,愉快或者假装愉快的告别。

滚烫的眼泪落了我一手,我手忙脚乱,手上带着枪灰和火药印的局促,去擦她的脸。

像在手指裹了层滑石粉,女孩的脸带着天生的柔润,比眼泪更柔,也比眼泪更烫人。


匆匆把罐头放到桌上,我扭头就跑,跛腿在此时也格外的好用,高高的门槛一跨而过,我听到小醉在说些什么,不敢应却不能不应,回头推辞两句军务繁忙,避开她灼灼发亮的眼睛,再当一回逃兵。


我感叹于自己的卑劣,在这个异乡女子的映照下更显丑陋,我甚至于不敢去接她的话。我心里清楚,死在南天门上的是我们的皮囊身躯,而我们只是一群漂过江面飘回禅达的鬼魂。


迷龙有了老婆和儿子,顺势也在禅达安了家。于是死啦死啦每周都会放他回去,雷宝儿喊他爸爸,这就是他的救赎了。

今天份的阳光格外刺眼,让人什么也不想做,就想坐在太阳晒得到的地方打个盹。于是我便真的坐了下来,歪倒在树上,看向一个方向。

天很蓝,太阳很暖,风吹着是斜的,因为小醉家歪掉的烟筒里的烟也是斜的。外界果然容易影响人的心情,我开始认真的想,想她眼里的光。

她是我的救赎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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